「菸害防制法」至8月底違規共2413件!電子煙占近9成 違規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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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綜合報導   

截至112年8月30日止,合計監測或稽查13,784家件次,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計2,413件,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計237件,裁罰金額計新臺幣1647萬元整。

圖/Pexels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外,公告指定之菸品(含加熱式菸品),需經審查核定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販售。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加熱菸皆屬違法產品。

中央與地方加強違法產品廣告、販賣等監測、稽查、嚴格執法,截至112年8月30日止,合計監測或稽查13,784家件次,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計2,413件,電子煙2,096件、加熱菸182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06件、其他29件。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計237件,裁罰金額計新臺幣(以下同)1,647萬元整。

中央與地方合作查稽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所懸掛的招牌、網路平臺之銷售網頁資訊等。經縣市衛生局持續查稽,全國列管與稽查242家疑似電子煙及加熱菸實體店面。

經統計資料顯示,蝦皮購物、PChome、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等業者透過自主查核下架機制,經過半年違法案件明顯減少,但仍有部分平臺業者,有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將會持續加強監測與裁處。

依世界衛生組織(WHO)之研究結果指出,青少年及年輕族群暴露於外界吸菸行為及來自網路等媒體的菸品訊息,是嘗試或導致吸菸的主要危險因子之一。為強化保護各階段兒少健康,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並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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