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陳沂電話遭「判刑3個月」! 雞排妹律師反擊了: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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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竹倩/綜合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2021年在直播中因暗示網紅陳沂的手機號碼,事後被對方提告,被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最高法院22日判她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對此,鄭家純的律師回應了。

雞排妹2021年因洩露陳沂的手機號碼,後被判刑。(圖/翻攝自陳沂、鄭家純臉書)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鄭家純(已改名鄭采勻)委任律師回應:「第一、目前還沒收到判決確定通知,第二、原本二審部分就有交代一開始不當濫用個資的是陳沂小姐,她本身念法律系又知法犯法,第三、是否會再提出其他措施,我們會再跟鄭小姐這邊研議。」並稱若判決結果已定讞,「深表遺憾」。

而她的另名律師也表示,「針對陳小姐先濫用個資公布鄭小姐電話的部分,我們也已提出新證據,這部分地檢署也已經審理中了」。

對此,陳沂22日在臉書PO出雞排妹的舊照,嘲諷對方變成「前科太太」,表示:「前科是我送給妳一輩子的禮物,不用謝。入境日本被問有沒有刑事犯罪紀錄,也要記得勾有喔!」

回顧全案,2021年鄭家純的御用律師王啟任被爆涉及仙人跳,陳沂在臉書發文酸:「黑菊姊鄭家純真的很懂找律師欸」等,隔天,鄭家純、陳沂透過臉書直播視訊正面開戰,吸引20多萬人觀看,兩人在直播中公布彼此手機號碼,事後互相提告違反《個資法》。

鄭家純提告部分,因為檢察官認為她曾公布過自己手機號碼,處分陳沂不起訴,至於鄭家純以「色卡」技巧性曝光陳沂手機號碼,則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鄭家純當時在法庭上喊冤稱,陳沂經常無故在網路上攻擊、侮辱她,拿她蹭流量,被公訴檢察官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法官後依《個資法》判處鄭家純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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