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忠孝東路、新生南路口去年發生吊車輾斃18歲蔡姓女大生車禍,蔡母提告求償,開庭時問法官趙子榮:「難道我女兒就這樣白死了嗎?」趙子榮竟冷回:「對啊!」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院7日發聲明回應。蔡母律師今(8)日再回應。
全案源於2025年6月21日,就讀護校的蔡姓女大生騎機車行經北市忠孝東路、新生南路口,卻遭77歲賴姓男子駕駛的大型吊車輾斃,賴男在案發4個月後過世,刑事部分不起訴,民事部分蔡母對吊車公司求償車損、喪葬費、扶養費、慰撫金等共1200萬元。台北地院日前判決認定,蔡母僅得請求車損8萬元、喪葬費89萬餘元、慰撫金200萬元共297萬餘元,而蔡母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並無餘額可求償,判決吊車公司免賠。
但蔡母近日出面控訴,判決所載的「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根本是子虛烏有,強制險只有200萬元。蔡母更披露,開庭時她問法官:「你沒有小孩嗎?」法官回嗆:「妳現在是拿槍指著我的頭威脅、恐嚇我嗎?」法官更向蔡母說:「妳為什麼不去調解庭直接和解呢?我判得比他們還少勒!」、「你講你的啊,我判我的啊,妳可以把妳的訴求講出來,可是我就是全部封殺!」令蔡母相當震驚,更令她無法接受的是,當她痛心地問:「難道我女兒白死了嗎?」法官竟冷回:「對啊!」讓蔡母感到十分錯愕崩潰。蔡母控訴引發社會譁然,法官趙子榮遭網路肉搜曝光。
台北地院7日發聲明表示:「本件交通事故造成年輕生命逝去,家屬長期承受難以平復之悲痛,本院深表遺憾與不捨。有關媒體報導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一節,本院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審判中公開心證、勸諭和解或維持法庭秩序,均應兼顧當事人處境與情緒。承審法官於公開心證及與原告對話時,若干語句的表達,使正處於喪女悲痛的原告感受不被理解,甚至產生羞辱或二度傷害之感,本院對此深感遺憾。」
北院並指出:「關於領取保險金額認定的疑義,將由審級救濟程序依法審酌:媒體報導指出,家屬實際領取的保險金額與判決書記載的『700萬元』有所落差。此項疑義涉及卷證資料之取捨、兩造於原審程序中是否爭執及損害額扣除的計算。原告對判決已依法提起上訴,基於審判獨立,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應由上級審法院依審判程序審酌判斷,本院尊重審級救濟及上級審判斷。」
蔡母委任律師黃中麟、呂朝章今日再發聲明強調:「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台北地方法院台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

黃中麟律師也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吊車命案,我是律師,這一次,不再沉默!】擔任被害人律師近十年,承辦過多起重大矚目案件。尤其是,吊車命案,那天在法庭上,看著被害人母親瘦小的背影,因遭受那樣的對待,而止不住地顫抖、傷心欲絕,坐在她身旁的我,非常難過,那一刻,我與她感同身受。執業以來,我始終相信絕大多數的法官、檢察官都是兢兢業業、認真辦案,也遇到非常多有溫度的司法人員。因為我對司法體制保有這份尊重,認識我的朋友及媒體同業都非常清楚,過去我鮮少公開評論法官或檢察官的開庭態度,就連這次也是一樣。但是,對於顯然錯誤的判決,再遭網路上部分言論惡意扭曲、積非成是,對被害家屬而言,那是比失去至親更殘忍的二次傷害。」
黃中麟律師指出:「看著那些不明真相的冷言冷語,用錯誤的判決在網路上扭曲散布,身為她的律師,我無法再保持沉默。如果連法律人都選擇噤聲,那公理何在?在肇事者死亡後,這條尋求正義的路相當漫長,我和被害人母親媽媽都清楚。從最初的假扣押程序、民事第一審起訴、刑事偵查,每一步都是我陪著她走過。如今的民事第二審上訴程序,依然是由我代理承辦,也永遠記得律師的初衷與天職,更感謝被害人母親始終支持及信任。這條路還沒完,我會繼續和被害人母親堅定地站在一起。定會用盡全力,繼續為被害人發聲,力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