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男夜闖她閨房狂示愛!《跟騷法》派上用場…成南投首起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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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男子因為愛慕女子小如(化名)對她展開追求,但卻有點過激,除了入侵她的住處,還在今年6月闖進她的房內,雖然沒有實質危害,但小如不堪其擾,日前男子遭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成南投首例有罪判決。

小如遭男子瘋狂追求甚至遭入侵閨房,提告後男子被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孫姓男子因為瘋狂愛戀小如,除了在今年5月間入侵她的家中,6月甚至藉由她掛在房門外的鑰匙闖入她的房間內示愛,小如不堪其擾嚇個半死,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發現孫男無故意犯罪紀錄,但認為他僅為滿足私慾,利用不理性方式追求對方,有有騷擾、接近的行為,甚至入侵住宅,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也是跟蹤騷擾防制法在2021年在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後,為南投地院首起判決有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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