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綜合報導
2010年一名江姓女子因好賭成性,迷信搶來的錢容易中獎,竟在北台灣隨機找計程車司機下手,色誘到摩鐵用迷藥迷昏,再將對方殺害洗劫財物,至少犯下十起案件,造成3名運將死亡,最後警方查訪到嫌犯常去的彩券行,確認是她所為將她逮捕到案。
2010年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連續遭殺害命案。(圖/Pixabay)
警方調查,2010年1月14日,桃園一間汽車旅館傳出命案,員工發現一名林姓計程車司機陳屍在裝滿熱水的浴缸中,全身燙傷脫皮,警方驗屍發現死者血液有酒精及安眠藥反應,案發後又陸續傳出另2名運將以類似方式疑遭殺害。
當時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死者案發前均與同一名女子進入汽車旅館,但對於女子身分遲遲無法掌握,警方只好土法煉鋼,拿著模糊照片在桃園一帶沿路向計程車司機查訪,警沿途調閱監視器查出該名女子常在樹林太平路與八德路一帶出沒,只好拿著女子照片附近挨戶查訪,最被一家彩券行的老闆認出。
警方因此確認嫌犯身分,就是時年38歲的江姓女子,專案小組循線將她逮捕到案,她坦承專挑基隆、新北、桃園車站排班的計程車司機下手,向運將謊稱自己是從外地來的,跟對方商討以一天2千到3千元包車出遊,事後說沒錢付車資,但可以陪睡抵債還要對方買酒助性,江女在摩鐵裡再伺機下迷藥,等對方不省人事就搜刮財物逃逸。
江女因3起命案被依殺人罪等嫌移送,案經法院審理,一審法官認為江女明知3人在浴缸中昏迷可能會溺死,導致3人死亡判她3個死刑,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認為江女是為了劫財才下藥,並非蓄意殺人,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