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要求停止執行黃麟凱死刑!民眾嗆:等你們家人被殺死再說

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女友母親並性侵殺害女友的死囚黃麟凱,在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長鄭銘謙首度簽准死刑執行命令,今(16)日晚間22時03分已經槍決伏法。黃麟凱執行槍決消息曝光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有成員立刻趕到現場舉牌抗議,要求停止執行死刑,結果卻遭現場民眾嗆聲,「等你們家人被姦殺了再來說,你們根本就是畜生嘛!幹話不要再喊了啦!」

黃麟凱2009至2012年就讀新 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期間,結識被害王姓女子,與她交往成為班對,兩人2013年7月協議分手,但王女發現交往期間帳戶被黃麟凱盜領20餘萬元,2013年9月向其催討,黃麟凱起意殺人。

2013年10月1日,黃凱麟潛入王女家中,先以童軍繩將王女的母親勒斃,並潛伏在屋內廚房等待王女返家,當天下午5時許王女返回,黃麟凱以童軍繩綁住王女雙手強制性交,再以童軍繩從背面纏住王女的脖子將其勒斃,新北地檢署依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起訴。

黃麟凱歷審均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

憲法法庭去年9月20日做出死刑釋憲判決,被外界解讀為「實質廢死」,因為只要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沒有「一致決」,或者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都構成不得判處死刑的條件,而黃麟凱就是目前37名死囚之中,符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歷審都判決死刑,經調查最高法院5位法官也達成「一致決」,且沒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黃麟凱因此成為繼2018年李宏基、2020年翁仁賢後民進黨政府「選中」死刑執法的第3人,黃麟凱執行死刑後,國內死囚減1人剩下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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