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宣布自11月1日起,全市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將全面開放大型重機停放,計費標準比照一般機車規定。此舉繼台北、新北、桃園之後,成為第4個開放大型重機停放路邊機車格的直轄市。

根據台中交通局規定,大型重機在一般機車格須遵守1車1格原則,車身不得超出格線,並需依標示方向停放。若車體較大無法停入單一機車格,騎士可選擇在機慢車停放區採直向或斜向停放,以最小傾斜角度為原則,同樣不得超出格線。此外,大型重機仍可選擇停放於汽車格,惟須依汽車格的收費規定辦理。
停車收費方面,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路邊機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依各路段現行機車費率及時段收費;車主也可依需求選購汽車或機車月票,但兩者屬不同票種,須依停車格屬性使用,並非購買單一票種即可通用。
台北市自10月6日起開放約6.3萬格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允許大型重機斜向跨停2格,計次收費40元或計時每小時20元,當日上限100元;新北市則自7月1日起開放約1.6萬格路邊收費機車格及部分免費機車格,每4小時收費30元,允許車身較長者斜向或跨停2格;桃園市自4月1日起開放全市公有路邊收費及免費機車格均可停放,原則1車1格,車身較長者可斜向跨停最多2格。
違規停放將面臨罰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停車時間、位置、方式或車種不符規定者,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4個直轄市均適用此標準。台中市特別強調,人行道及騎樓不在此次開放範圍內,大型重機騎士應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