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經費分攤政策調整,內政部國土署規畫自民國116年度起恢復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機制,台北市長蔣萬安質疑這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對此,國土署署長蔡長展今天表示,地方政府在《財劃法》修正後,可支配財源相較中央大幅提高,具備更強能力加強對民眾居住照顧力道。

蔣萬安今天受訪時表示,租金補貼政策其實從民國111年開始一直都是中央來全額支應,所以看到包括桃園市長張善政說絕對反對,台南市長黃偉哲也說必須要衡量地方的財政穩定性。所以今天要改變這樣的機制,由地方政府來做部分的負擔,自己想許多地方政府都並不同意,所以也不要讓人有這種「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感覺。

蔡長展指出,110年以前,各縣市租金補貼都是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110年以後,考量到地方財源狀況,中央才專案全額自行負擔租金補貼經費。如今隨著中央財政情況變化,國土署決定恢復過往的共同分擔模式。蔡長展強調,內政部也會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配合款配合事宜,以繼續照顧有需求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