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3名監委遭控疑涉私用公務車。據了解,監察院會已原則通過紀律委員會提交報告,並依據監委自律規範決定,監委蘇麗瓊無懲處、王榮璋為「促其注意」、林郁容則應於監察院會以口頭或書面道歉。

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第17條規定,監察委員違反規範或有其他違法失職情事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提經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審議後,提報院會決議為下列處分,第一,促其注意;第二,警告;第三,以口頭或書面於院會時道歉;第四,推請委員依法提案彈劾;第五,涉及刑責者移送法辦。

媒體報導,監委蘇麗瓊、王榮璋、林郁容分別遭指控疑似以公務車前往看牙醫、理髮、接送親友到機場。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去年6月指出,這3位監委將移送紀律委員會,北檢也已啟動調查。
據了解,經監察院紀律委員會詳細調查並開會討論,初步調查報告已在去年12月首度提至監察院會討論,除了蘇麗瓊、林郁容、王榮璋3人迴避外,幾乎所有監委都在場,當時決議將報告退回紀律委員會,綜整意見修改。
由於監察院會每月召開1次,知情人士指出,監察院會今年1月再度開會討論,已原則通過紀律委員會所提調查報告,僅剩部分文字細節需再交由紀律委員會酌修,無須再經院會討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