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肚子「誤入女廁10秒」被解雇 他怒提告因「一原因」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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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大陸廣東中山一家玩具公司一名男員工,因誤入女廁「嚴重違紀」,當天即被開除,男員工不服怒告求償,稱自己鬧肚子走錯僅10秒鐘,近日法院因其在職9年「無意走錯廁所不符合常理」判他敗訴。

廣東一男員工稱因拉肚子「誤入女廁10秒」被解雇。(示意圖/pexels)

據《看看新聞》報導,張某多年前入職某玩具公司,任搪膠部員工,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廠規第4條規定,在廠內賭博、打罵、吵架、無理取鬧的送公安部門處理並開除出廠,張某簽名確認了該廠規。

某日,張某進入女廁所大約10秒後,又出來進入男廁所,當時有女員工正在如廁。當天,公司向張某出具處分通知書,以其違反廠規第4條無理取鬧、進入女廁所為由,對其做出開除決定。並向其出具了《關於公司與張某解除勞動關係的回復》,表明該公司工會對開除張某的決定予以同意。

張某辯稱,當天他因拉肚子,不小心誤入女廁所且不超過10秒鐘,發現後立即走回男廁所,公司以此認定他無理取鬧、違反「廠規」,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隨後,張某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裁決公司向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45900元人民幣(約20萬元新台幣),及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的代通知金2700元人民幣(約1.2萬元新台幣)。仲裁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張某不服,並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從證據來看,公司處分通知書對張某違紀情況記載為「違反廠規第4條(無理取鬧、進入女廁所)」,並寫明因其嚴重違反廠規、予以開除的處理意見,張某簽名並勾選了「接受處理決定」;另在常理方面,該公司廠區使用多年,未有過搬遷、重建,張某作為在公司工作近9年的老員工,對廁所的位置、情況應當清楚,即使存在其所述生理原因,走錯廁所的可能性也較小,所述「無意走錯廁所的理由不符合常理」,其行為主觀上存在惡意,對女員工的隱私亦構成了侵犯,有違公序良俗,屬廠規中「無理取鬧」範圍。

綜上,法院認定,公司以張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關係的做法並無不當。故張某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亦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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