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偷帶12盒瘦瘦針入境 移送法辦、還慘遭解雇!

分享:

瘦瘦針減重風潮延燒,違規販售與非法調劑等亂象層出不窮。食藥署與各地方衛生局今年啟動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專案稽查,迄今稽查四百四十八件,其中八十二件遭查獲違規,裁處金額達二百三十六萬八千五百元,平均每稽查六件就有一件違規。 

瘦瘦針減重風潮延燒,違規販售與非法調劑等亂象層出不窮。(示意圖/AI生成)
瘦瘦針減重風潮延燒,違規販售與非法調劑等亂象層出不窮。(示意圖/AI生成)

違規樣態包羅萬象。非藥商卻擅自執行藥商業務、藥品調劑未依規定程序辦理,以及未憑醫師處方箋販售處方藥等情形均被查獲。台南新化區衛生所即為典型案例,醫師在未開立處方箋的情況下,將藥物直接販售予所謂親戚好友。

食藥署強調,即使藥品本身為真藥,但只要來源、販售或調劑程序違法,都會觸犯相關法規。 網際網路成為非法販售的主要管道。許多不法人士透過社群群組及賣場平台販售瘦瘦針,消費者無需就醫、取得處方箋,即可輕易購得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食藥署經稽查後,透過Meta公司「消費者政策管道」,累積要求下架一千三百七十四篇違規販售藥品貼文。另在Facebook、Threads等社群平台發現一千一百九十七則違規貼文,均已下架。

食藥署並請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協助遮蔽五件涉嫌詐騙網頁。 近年掀起赴日採購減重針劑風潮,食藥署提醒民眾特別注意。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屬於處方藥品,民眾從國外攜帶回台必須符合自用藥品入境規定,並非「想帶多少就帶多少」。

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旅客若攜帶自用針劑處方藥品入境,應備妥醫師處方箋或相關證明文件,數量不得超過文件所載合理用量,最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圖/桃園機場)
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旅客若攜帶自用針劑處方藥品入境,應備妥醫師處方箋或相關證明文件,數量不得超過文件所載合理用量,最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圖/桃園機場)

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旅客若攜帶自用針劑處方藥品入境,應備妥醫師處方箋或相關證明文件,數量不得超過文件所載合理用量,最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品項及數量符合規定者,可由綠線檯通關,但海關仍會抽查是否符合規定。 

去年十二月間,一名本國籍女性空服員自日本東京執勤返國入境通關時,未依規定向海關進行口頭或書面申報,逕自選擇綠線通關。經關員導引執行攔查後,在其託運行李中查獲大量未申報藥品,共有十二盒「猛健樂」(MOUNJARO)皮下注射液。

該名空服員被依違反藥事法送辦,其所屬航空公司則依內部規定予以解僱,並向全體員工發布內部公告,強調針劑係屬醫師處方用藥,限合法醫療院所施打,組員不得自行購買、攜帶或使用,以免影響公司形象及飛安紀律。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