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台北報導
這匹狼太誇張!捷運警察日前接獲女子報案,指自己在捷運市政府站搭手扶梯時,被人從後方偷拍裙底,這名色狼用手機偷拍時,因為手機太伸進短裙內,不慎觸碰到女方大腿,被害人驚覺大腿一陣冰涼,才發現裙底遭到大膽色狼偷拍,但色狼犯案後竟大膽返回現場,躲在人群中當旁觀者,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狼蹤,循線將「這匹狼」逮捕送辦。
男子偷拍裙底時,手不慎碰到女子大腿。(圖/警方提供)
據捷運警察表示,全案始於今年(2023年)2月初,有女子報案表示自己在捷運市政府站搭手扶梯時,遭人偷拍及性騷擾,捷運警察隊展開調查發現,嫌疑人跟隨被害人上扶梯後,隨即移動到女子身後以手機偷拍,卻不慎碰到該女子大腿,女子察覺後該男子立即逃逸,報案人認為隱私遭侵犯堅持提告。
男子偷拍裙底。(圖/警方提供)
警方依據該男衣著特徵,調閱站內外數十支監視器鏡頭發現,嫌疑人竟然於案發後,大膽返回詢問處觀察被害人與警方報案,疑似查看有無留下證據與目擊證人,警方接著在偷拍男子常出沒地點埋伏守候,最終查獲犯嫌,依涉嫌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函送偵辦。
偷拍郎(左紅圈)事後返回現場,偷看女子跟警方報案(右紅圈)。(圖/警方提供)
捷運警察隊分析,111年1月至112年1月捷運系統內發生之妨害秘密案件共計61件,約占捷運系統內刑案比例14.3%,經分析此類犯案手法通常是於捷運手扶梯或廁間、車廂擁擠處,以手機或針孔設備竊錄他人隱私部位,捷運警察隊針對偷拍案件易發生之場站及時段定期分析檢討,機動調配警力,強化犯罪熱點巡守勤務,同時要求線上同仁對於站體陰暗或僻靜角落加強巡視,主動關心夜歸婦女乘車安全。
被害女子向警方報案(圖/警方提供)
捷運警察隊也呼籲,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已觸犯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行,請民眾勿因逞一時私慾而後悔莫及,同時提醒民眾,遇到性騷擾事件,可高聲呼喊吸引站務人員或其他旅客注意,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將立即到場協助。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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