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強強滾,隨著成交量大,違約交割事故也隨之攀升,金管會要出手管了!金管會官員6日指出,現行違約交割的制度是第一次違約只會給予通知,一年內第二次違約才會要求要預收足額款券,不過,隨著台股成交量變大,為精進投資人違約風險控管,現正責成證交所研議新措施,未來朝向「違約一次就要預收足額款券」的方向來強化,希望投資人還是要做好違約風險控管措施。
台股強強滾,今年來不到七個月成交金額已達137兆元,超過2023年全年的134兆元,然違約交割事故也隨之攀升。統計今年來截至7月24日止,台股上市櫃合計爆出近百億元違約交割,為去年全年的近1.6倍,寫下罕見的歷史新高紀錄,且達到揭露門檻的違約交割案件也超過20件,同創新高。
金管會指出,證交所在2021年10月12日就祭出一次強化投資人違約風險控管措施,原本的規定是1年內投資人第一次發生違約時,券商要以文件通知投資人買賣證券應履行交割責任,並告知投資人日後再發生的話相關管理規範。第二次發生違約交割紀錄的話,投資人補完錢、結案後公告日起「三個月內」,該投資人的首次交易日起連十個營業日要預收足額款券,也就是3個月內的前十個交易日都要先預收足額款券。
金管會指出,由於台股成交量大,違約交割率自然也會上升,若只是書面「通知」投資人的話可能不夠,因此證交所正在研議,未來只要有一次違約交割,就要在一定期間內有一定次數的交割必須預收足額款券,也就是投資人要買股票,得先備好款項,要賣股票,也須有現股,但詳細的參數、規定,目前都還在研議中。
台股近期上沖下洗震盪加劇,為防止資本市場失序,金管會陸續研議「優化」資本市場的措施。除了建立銀行、券商聯防機制,嚴控民眾多貸過分槓桿,也要求證交所建立「台股槓桿儀表板」,現在將再進一步精進違約交割措施,從各方面做好資本市場風控。(工商時報/魏喬怡、孫彬訓)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金管會出手管制違約交割!研擬:一次違約就要預收足額款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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