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國會改革釋憲宣判結果造成3大亂象 黃健豪怒轟大法官:我國成超級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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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釋憲案憲法法庭在25日做出宣判,這當中包括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6大部分,大多數條文都被認定違憲。對此,國民黨立委黃健豪痛批,這次宣布結果造成3大亂象,最終必將遭民意反彈。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認為這次國會改革釋憲案的宣布造成3大亂象。(圖/國民黨提供)

黃健豪今(28)日在臉書發文指出,7位現任大法官將於10月31日屆滿,除了在9月25日提出一致性的法律見解,造成實質廢死的結果之外,又在10月25日做出最新判決,這架空了國會監督、實質上達成超級總統制的政府制度。

黃健豪提到,這次判決的結果,有3點令他無法接受,分別是支持官員在國會說謊無罪、我國正式進入超級總統制及本屆大法官實質推翻釋字585號的調查權。

黃健豪表示,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這部分,不管是行政罰鍰及刑事責任,憲法法庭一致認定違憲,這也是此次大法官最令他個人震撼及疑惑的判決。全世界所有先進民主國家,對於官員在國會說謊,皆課以非常重的罪責。但很遺憾,我們的司法院在憲法判決的層次上,認定官員在國會上說謊無罪,進一步鞏固行政權獨大的現狀。

黃健豪還提到,總統和立法院的互動,立法委員如果要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並請總統回覆,在多數大法官認知中,已逾越立法院的憲法職權,抵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立委只能聽不能問,就是造成我國政府實質上成為超級總統制,總統有極大的權力,但完全沒有責任。

至於調查權及聽證權,雖然保留了表面上的條文,但跟死刑一樣,實質上就是廢除了。

黃健豪指出,今年提出的聽證調查權修法,其實是在落實釋字585號,但這次的憲法判決,直接否定了之前的憲法解釋。釋字585的內容:「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内,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這段釋字算很白話文了,就是在立院陳述證言、表達意見,都有協助調查的義務,如果違反,可以強制以罰錢的手段處份。

但這次卻被大法官解釋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席者,才可以罰鍰,但陳述證言說謊沒關係。所以表面上立法院可以用聽證權和調查權,但實際上所有相關的罰鍰規定都違憲,把法律責任都認定為政治責任,釋字585號原本賦予的強制行政處罰被廢止,聽證調查權的效力其實就回到現狀,沒有監督執政的工具。

憲法法庭認為總統到立院接受立委即問即答屬於違憲。(資料照/中天新聞)

黃健豪認為,司法院的職責在於解釋憲法,立法院的職責在於制定法律立法,行政院在依法行政,司法院不是立法院的上級機關,無論哪個憲法機關,都應該為了創造人民的福祉而存在,也應該向人民負責。最後黃健豪也示警,如果憲政機關悖離民意,最終也必將遭民意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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