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名醫李光輝於本月5日過世,台北地院日前審理其誹謗案件時發現被告已死亡,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李光輝生前因與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律師王炳梁的親戚涉及多起訴訟,曾在法庭上多次指控王炳梁利用昔日法官權勢影響案件審判,遭王炳梁提告誹謗。
判決書指出,被告李光輝因妨害名譽案件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但查被告已於民國115年1月5日死亡,有戶役政資訊網站查詢全戶戶籍資料在卷可查,依法本案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之判決。
李光輝生前還被控佯稱可提供合法的「自然殺手細胞」NK療法,在大學租借的實驗室違法對癌末病患施打NK治療,騙癌末患者的家屬注射NK,實際是注射生理食鹽水,詐取150萬元治療費。家屬指控李光輝聲稱可替大腸癌第四期女患者提供免疫治療,要價450萬元,先收150萬元訂金,沒想到收錢後卻只施打一般生理食鹽水,病患2週後過世。
即使李光輝多次否認犯行,但該案經二審認定詐欺罪,2025年12月台灣高等法院改判李徒刑1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150萬元確定,須入監服刑,不過李光輝已經身亡,免於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