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積欠酒駕罰款12萬!行政執行署祭出這招…讓他乖乖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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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在10年間2次酒駕積欠12萬元罰款,他申請分期後僅繳交7100元就不再繳納,裁決處日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後,通知他限期繳納,否則將強制執行,他擔心名下財產遭查封才立刻清償剩餘款項。

桃園分署表示,26歲許姓男子在23歲時因無照又酒駕遭罰2萬4千元,清償後不知悔改,在10年內2度酒駕遭裁罰12萬,這是他申請分期,但僅繳了7100元後開始預期繳納,遭到裁決處移送。

桃園分署說,經查他名下有汽車一輛,於是寄出通知單限期繳納,他也因此怕被扣薪、查封財產才立刻清償剩餘罰鍰11萬2900元。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與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身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勿存僥倖心態,倘若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或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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