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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今晚表示,涉貪案的無黨籍屏東立委蘇震清違反出海規定前往小琉球事件,訂於12月8日傳喚蘇震清到案說明,另已向海巡署查詢這次蘇震清何以可以出海至小琉球。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指出,高院於昨天接獲警方通報被告蘇震清違反出海規定,前往小琉球參加政治活動,高院合議庭已掌握這部分情況,蘇震清尚無逃亡跡象,合議庭決定12月8日傳喚蘇震清到案說明,另已向海巡署查詢這次蘇震清何以可以出海至小琉球。
法界人士指出,遭限制出境及出海的被告,如果違反規定但沒有逃亡,法官通常會傳訊被告當庭告誡,或是增加交保金額,增加警局報到次數,也有可能使用科技監控要求被告配戴電子腳環。另外函查海巡署,了解執行限制出海發生漏洞的原因。
全案緣於,前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以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
檢方指控,蘇震清自民國101年8月15日起至104年12月18日止,多次收受李恒隆賄款共新台幣2580萬元,並以召開協調會或質詢、提案等方式施壓經濟部。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蘇震清以1000萬元具保後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每週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及限制出境、出海。
一審判蘇震清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中,日前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期間至明年5月底。
蘇震清昨天陪同接棒參選立委的兒子蘇孟淳到小琉球造勢,遭檢舉違反規定;蘇震清強調是到選區服務,籲勿無的放矢。(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