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是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的一環,除雇主每月為勞工提繳不低於工資6%的退休金外,勞保局建議,勞工也能選擇自提6%,退休時能領取更多的金額。
主計處公布的「113年國勢普查處薪資調查」中,統計今年1月至5月,台灣全體受僱員工平均月薪為4萬6173元,以月薪4.7萬元、年資40年試算,沒有自提者,勞退每月可領約2.5萬元,若自提6%後則可領到約5.1萬元,差了1倍多。
依勞保局最新統計顯示,113年5月底自願提繳退休金人數為112萬6,087人,占整體提繳人數14.87%,為歷年新高。勞保局表示,勞工可儘早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提繳時間越長,可領取的退休金也越多,建議學生打工族或初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及早參加。另,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也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勞工朋友可選擇以口頭或書面向雇主表達自願提繳的意願,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並由雇主每月向勞工收取自願提繳金額繳納至勞保局。勞工自願提繳率1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且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提繳。
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除可提前建立儲蓄習慣,增加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金額,自願提繳金額每年還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時享有不低於依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所計算的保證收益保障。此外,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享有賦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