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第8屆董監事審查程序再掀波瀾。文化部原定於4月中旬召開第2次審查會議,然而8名審查委員今(27)日以電子郵件送交連署公開信,呼籲應延後召開會議,並要求文化部先與朝野各政黨協商形成共識後,再提出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查。

這封以「文化部應速與國會各政黨協商公視董事人選」為名的公開信,署名審查委員包括吳永乾、董保城、杜聖聰、廖元豪、許良源、羅國俊、馬詠睿、潘祖蔭等人。公開信中指出,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的15名審查委員,係依國會政黨席次比例推舉產生,因此在制度精神上,候選人名單亦應廣納國會各政黨意見後再行提出。
審查委員在公開信中強調,以往執政黨即使在國會居多數,提名公視董監事名單時,仍會先與在野黨協商溝通後才正式公布。然而文化部近日公布的第2波候選人名單,並未依循此一制度精神與以往成例,事先全無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實與審議民主理念不盡相符。

回顧去年12月31日舉行的第一次審查委員會,文化部提出的名單事先即全未徵詢多元意見。當時審查委員會雖勉為通過4位董事及4位監察人,但包括會議主席吳永乾在內的多名審查委員均曾提議,文化部今後再提出候選人名單時,應先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意見,以利公視董事會早日組成。第一次審查會議僅4名通過審查當選董事,未達法定人數。
公開信表示,面對朝野緊張的政治氛圍,文化部長李遠力邀各界人士首肯名列公視董監事候選人確實不易,值得肯定。委員們之所以誠懇籲請李遠循例與各政黨協商提名人選,是基於公共電視法第13條第2項明定,由行政院提名的董監事候選人,須經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過。
審查委員強調,此一高門檻的重度議決規定,其立法意旨訓示提名候選人須踐行前置諮商,形成相當程度共識,以利審查時取得法定多數委員的支持。因此委員們主張4月中旬的第2次審查會議應延後舉行,待文化部踐行公開、可檢驗、包容多元意見的提名程序後再行召開,以符程序正義。委員們表示,提出此主張並非為了杯葛,而是基於善意,希望協助文化部早日順利完成董事會之改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