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嚐禁果出人命!19歲男「無套壞壞」小女友孕吐 和解賠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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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準備當爸媽!桃園市日前發生一樁19歲男子上網認識一位少女後,偷嚐禁果發生多次性行為,都沒做防護措施的狀況下女方懷孕,他被少女母親怒告判賠25萬。

1位19歲男子跟14歲少女交往讓對方懷孕,少女母親氣炸提告。(圖/示意圖,AI生成)

整起事件始於去年(2023年)4月,當時這位林姓19歲男子跟年僅14歲的少女透過網路認識交往,發生關係後又陸續做了幾次,都沒有戴保險套防護,後來在去年4月30日上午,把女方帶去他位於蘆竹區的住處「摸摸」,同年6月12日上午9時許及6月19日上午10時許,各發生1次性行為。

後來少女突然想吐,才驚覺自己懷孕,但年紀畢竟太輕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回家告訴母親,少女的母親氣得報警提告,全案由桃園蘆竹分局受理,隨即鬧上法院。

桃園地院審理此案時,林男對犯行通通坦承不諱,在審理過程中付出25萬跟少女母親達成和解,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及和解經過後,認為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且與少女及其母親達成和解」全案於是審結,法官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共3罪,應執行5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3年,犯了1次對未滿16歲女子為猥褻罪,判2個月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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