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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屏東東港高中發生師生集體中毒案,全校師生435人於當日下午陸續出現腹痛、嘔吐及發燒等症狀,事後營養午餐廠商遭送辦一審獲判無罪,近日二審上訴遭駁回。
回顧此案,2021年3月11日東港高中校內師生在用完午餐後,下午多人開始陸續發生有腹痛、腹瀉、嘔吐及發燒等身體不適症狀,總計有435人出現身體不適,其中344人送醫治療,經查多名出身體不適的師生,中午都有食用校內的營養午餐,縣府衛生局將食物樣本送驗並要求供餐廠商改善廚房環境衛生。
衛生局後續追蹤調查後發現,身體不適的師生檢驗報告中,有7人感染諾羅病毒,並將食物檢驗報告交由屏東地檢署偵辦。經查供餐廠商當天有提供相同食材給其他學校所烹煮的午餐,未發現有感染諾羅病毒情況,檢驗烹煮東港高中午餐的器皿及當天3名廚工,均無法證明汙染到諾羅病毒。
判決書指出,廠商烹煮午餐的場所符合GHP,若午餐汙染了諾羅病毒,原因為「自屬不明」,地院審理一審以認證據不足判處廠商無罪;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今上午將上訴駁回,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全案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