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紹尹/綜合報導
食藥署今(14)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其中有兩批大陸進口的辣椒產品,遭驗出農藥殘留含量不符規定,共計19,930公斤不符規定須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由雲林縣口湖鄉「信川食品有限公司」進口的大陸「辣椒段(DRIED CHILLI PIECES)」檢出殘留農藥克美素0.17 ppm(標準:不得檢出),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有3,980公斤不符格商品須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另外,同為「信川食品有限公司」進口的大陸「辣椒碎(DRIED CRUSHED CHILLI)」也檢出殘留農藥克美素0.07 ppm(標準:不得檢出),共15,950公斤須退運或銷毀。
林金富提到,食藥署持續在邊境對於大陸輸入的辣椒產品,採監視查驗,統計近半年,從去(112)年11月6日起,到今(113)年5月6日止,在邊境受理受理大陸輸入的辣椒粉相關產品報驗批數為120批,不合格批數為24批,不合格率為20%,主要的不合格原因包括蘇丹色素不合格,以及農藥克美素、可尼丁不合格。
從今(113)年3月6日起,至明(114)年3月5日止,對於在邊境不分國別輸入辣椒粉相關產品,食藥署在邊境採監視查驗,必須100%檢驗合格後才能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