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52歲林姓警員與余姓女友在住處開設麻將賭場,高雄地檢署偵結起訴。林男提供場地並代打牌手,遭控供給賭博場所罪;余女友因收抽頭金被控聚眾賭博罪。

據了解,高雄市警察局督察室今年初接獲檢舉,指出時任湖內分局警備隊的林姓員警與余姓女友,在三民區住家經營麻將賭場。靖紀小組於1月6日前往搜索,當場查獲剛下班返家的林男正與3名牌友打麻將。
檢方調查時,林男辯稱僅是提供場地給余女使用,賭場抽頭金都由余女收取,自己只負責在缺少牌友時當代打牌手。其他牌友也證實,林男確實只負責湊腳,抽頭金都交給余女。不過檢方認為,雖然林男與余女間並無共同犯意聯絡,但林男將自家客廳借給余女開設麻將賭場,並負責下場湊腳,仍構成幫助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林男先前在林園警分局服務時,就因出入不正當場所而遭列管,之後調任至湖內警分局警備隊。這次因涉及自家開設賭場,已遭警局重懲記兩大過並免職,恐將失去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