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結新歡引來前女友鬧場婚禮! 新娘嗆「出30萬讓給妳」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據《搜狐》報導,大陸有位朗姓男子,因聘金未談妥,朗姓男子只好和另名女友結婚,沒想到前女友進入婚禮鬧場「我肚子裡還有你的孩子,你憑什麼要和別人結婚。」跟他索要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2萬元)分手費。新娘回嗆,「你給我30萬(約新台幣133萬元),我讓給你。」

因男子另尋對象,引來前女友鬧場婚禮。 (示意圖/PAKUTASO)
《搜狐》報導,大陸有一名朗姓男子(30歲),談過戀愛但不幸分手。朗男表示,「我前女友已經懷孕了,原本以為我們能夠走到最後,沒想到最終卻因為聘金的問題沒談好,還是離婚了,那時候我的準岳父母,要求給90萬(約新台幣401萬)聘金。」因為他們覺得女兒年紀小還是未婚懷孕,如果不要那麼多聘金說不過去。

儘管朗男求他們降低聘金數目,前女友的父母還是不答應,朗男說,「前女友也感到很無奈,也希望自己的父母不要要求那麼高,但是她父母決定的事情沒人能阻擋得了,所以當時她也只好聽從父母的話。」最後他因為給不起那麼多錢,只好分手。

當時朗男每天藉酒消愁,父母為了讓兒子走出傷痛,幫他安排了相親,他因此認識現在女友小雅。朗男表示,「最主要是她父母很喜歡我,沒有提出天價聘金,小雅和她的家人都特別的通情達理。」在一起5個月後2人就步入禮堂,婚禮當天有許多親友到場,「雖然眼前這個女人不是真愛,但是她人很好,娶到她保證能夠很幸福。」

當他跟小雅準備喝交杯酒時,前女友在台下開嗆,「渣男,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我肚子裡還有你的孩子,你憑什麼要和別人結婚,你對得起我和肚子裡的孩子嗎」朗男回說,「是你家裡要求太高,要求90萬(約新台幣401萬元)聘金,換做誰誰都給不起,我給不起妳也不肯嫁,只能娶別人。」

前女友表示,401萬的聘金是要感謝父母養育她到大,不料他卻不願意給。並開嗆「既然你現在也娶了別的女人,那麼你必須要給50萬(約新台幣222萬元)分手費,不然我不讓你順利結這個婚。」

小雅回應,「試問一下,哪個男人會花90萬(約新台幣401萬元)娶一個老婆?他現在娶我也就花10萬塊(新台幣44萬元)而已,你身上有什麼優點?」在她看來,前女友不該阻礙朗男的婚姻,「每個人都有選擇愛情的權利,作為他的妻子我覺得他的行為並沒有錯。如果妳不甘心,那妳給我30萬(約新台幣133萬元),我把他讓給妳。」

女子後來感到丟臉,離開了婚禮會場,朗男表示,女友的行為讓他很感動,他一定會好好對待她。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