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因雨天行車未開啟大燈,收到1200元罰單,引發駕駛討論。交通局表示,即使是白天、視線良好的雨天,仍須依規定開啟大燈,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名男子在臉書社團「iBeta 愛北大」發文表示,他收到一張罰單,違規事實為「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未開頭燈」。該名駕駛坦言,收到罰單後才了解,平時使用的日行燈在雨天並不符合法規要求,必須依法開啟大燈才算合法。

新北市交通局裁決處指出,許多駕駛人白天開車未養成開啟大燈的習慣,常在雨天時忽略這項規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若遇降雨或天色昏暗,應開啟大燈,以提升車輛辨識度與行車安全。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此事件在社群媒體引發熱議,有網友在臉書留言表示:「我也遇過一次,讓我非常不爽,我有去申訴,一樣沒用,以後不管白天黑夜,一旦開上車,大燈我絕對打開。」也有網友說:「很多駕駛人的觀念都停留在大燈是給自己照亮外面的,卻不知道它也能在不良天候時讓別人看到自己。」
裁決處特別提醒駕駛人,下雨天務必開啟大燈,並應注意車距與路況,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