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42歲廖男駕駛自小客車於11日晚間9時51分,開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65公里,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導致4車連環追撞車禍,所幸僅造成1人受傷,並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
國道警方表示,事發在11日晚間9時51分,地點位於國道3號南向65公里大溪路段,當時一名42歲廖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此路段時,途中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碰撞前車58歲羅男駕駛自小客車,致該車再往前碰撞43歲姜男駕駛車輛後,再往前碰撞45歲邱女駕駛肇事。
警方表示,現場1人受傷(羅男胸頸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檢傷,現場於晚間10時44分排除,各車駕駛無飲酒情事。
國道第六公路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遇車流回堵應開啓危險警示燈警示後車,以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