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北謝姓男子去年赴信義區夜店與友狂歡,認識碩士正妹曉雲(化名),謝男攙扶爛醉的曉雲搭計程車,載往西門町某旅館強行侵犯,還邊做邊拍,高院審理認為謝男侵犯手段惡劣,重判4年6月。
去年7月正妹曉雲在信義區夜店喝醉,遭陌生男帶到旅館性侵。(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去年(2022)年7月16日凌晨,從事金融業的謝男與曉雲互不認識,各自和友人到信義區夜店同歡。豈料,曉雲不勝酒力遭謝男及張男帶走,此時的曉云仍存有些許意識,並打電話向人在外地的男友求救,結果男友僅傳訊息,並警告他們:「我跟她的通話已經全程錄音,她已經明確表明不想被其他男性帶走,如果有任何強迫性的行為,我們會報警。」
人在新竹的男友趕緊打電話給曉雲母親,並開車趕到台北一同前往信義分局報警,從監視器畫面,可看到上午8時許在旅館房間揪出謝男及已經昏睡的曉雲,同時從其手機裡查獲四段性侵影片,隨後呈報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
台北地院一審時,謝男坦承犯行,甚至秀出示自己與家人的合照,表示長輩身體欠佳須有人陪伴照料,判藉此獲得減刑,法官最終判處徒刑3年2月;曉雲不服判決憤而上訴,高院審理時,認為謝男性侵手段惡劣,無減刑餘地,再加上曉雲堅決不和解,最終加重乘機性交罪改判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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