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網路發文指出,其長輩繳納國民年金一輩子,在65歲過世時,家屬申請老年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卻全數遭駁回,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衛福部社保司長張鈺旋對此回應,承諾將檢討現行機制,研擬改成主動發放。

張鈺旋表示已詳細閱讀相關文章,對現行申請制度存在的問題表示認同。她說明,國民保險涉及多項給付類別,該案例涉及喪葬給付、遺屬年金及老年年金3項。其中喪葬給付係於被保險人死亡時提供,與公保、勞保等其他社會保險規定相同,若被保險人已年滿65歲,超過有效期間內發生的保險事故無法請領。
在遺屬年金方面,張鈺旋說明遺屬年金制度在公保及勞保中均有規定,國保部分主要為照顧被保險人撫養之經濟弱勢家屬,因此設有請領資格年齡、工作能力及收入條件等規範。該案例當事人無子女,故無遺屬年金的請領問題。
老年年金的請領條件上,張鈺旋指出,勞保局現行作業規定由被保險人於65歲前提出申請。她表示,在快到期的該年度,被保險人都會收到通知提醒「時間快到了」,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包括銀行帳戶存摺等。該案例正是因為當事人未在65歲前提出申請而無法領取。

張鈺旋直言,現行的申請制度對民眾而言過於嚴苛。她認為,若被保險人已按期繳費且已年滿65歲,理論上給付條件已經成立,申請與否不應成為最重要的必要條件。她強調,對於長期按時繳費的被保險人,有沒有提前申請不應該是決定性因素。
為改善此問題,衛福部社保司將積極研議放寬現行規定。張鈺旋表示,將透過函釋或施行細則的方式進行處理,將現行的「事前申請制」改為「主動式發放制」。這項改變預期能改善民眾的使用體驗,減少民眾因申請程序而喪失應得權益的情況,同時降低相關的民怨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