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公司董事會3月底宣布以每股現金新台幣0.917元,通過台鹽綠能股份轉換案。不過台鹽綠能民股股東痛訴,台鹽實業刻意隱瞞台綠資產,犧牲台綠民股股東權益,「被台綠前董座陳啟昱剝一次皮後,現在又要被現任董座李杰翰再剝一次皮」。

台鹽公司在3月28日宣布,將以每股不到1塊錢的價格(0.917)收購台鹽綠能33.25%的民股股權,新聞一出,民股人心惶惶,尤其不少民股還是台鹽綠能的原始員工,當初是被公司以半強迫的方式不得不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如今台鹽綠能卻以不到當年1/10的價格強迫收購,不滿權益受損。
知情人士透露,台鹽跟台綠的權益從未切割清楚,自113年5月後,台鹽綠能董事會全部都由台鹽實業高階主管擔任,甚至連台鹽綠能內部的主管職都逐漸改由無綠能專業的台鹽實業人員兼任,決策均以台鹽實業的利益為導向,將台綠利益全面導向台鹽實業,從未顧及台鹽綠能民股權益。
知情人士進一步指出,台鹽綠能在今年3月10日公告招標「台區段」標案,已經有數家廠商投標,但至今尚未開標,市場估計,這個標案一旦開標,台鹽綠能將挹注至少5億以上收入,但台鹽綠能卻遲不開標,並且在3月28日的台鹽實業董事會通過要收購民股,以財務不堪負荷為由要收購台鹽綠能民股,要將台鹽實業與台鹽綠能合併,如此一來,未來開標後收益都將成為台鹽實業的收益。
近日,台鹽綠能民股股東陸續收到,5月5日要召開股東會的通知,不過根據台鹽綠能章程,台綠股東會應該要在15天前寄出股東會通知,但台鹽綠能卻刻意引用公司法規定的10天時間,公然違反公司章程,10天裡竟然還有4天是假日,讓民股股東根本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完全違反台鹽綠能公司章程。
除此之外,民股股東控訴,台鹽綠能目前的代理總經理林昇慧,針對前董座陳啟昱掏空案求償,用的是台鹽實業的名義,這也讓未來法院求償金額,將回到台鹽實業,再次犧牲台鹽綠能民股股東權益。另外,台鹽綠能還有數比總計上百億資產未處理,這也讓民股股東深感不平地表示,「讓陳啟昱剝皮一次後,現在還要再讓現任董事長李杰翰再剝一次皮」。
民股股東也集結起來,決議成立「台鹽綠能民股股東自救會」,將向現任台鹽實業董事長丁彥哲、台鹽綠能董事長李杰翰、台鹽綠能總經理林昇慧提告特別背信罪,捍衛小股東的權益。
記者下午詢問台鹽,台鹽稱晚點回覆,但截至晚間10時,都未見有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