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衛生局近日接獲反映,有民眾於春節期間至東石鄉「蠔探嘉烤鮮蚵」用餐,事後陸續出現嘔吐、腹瀉等症狀就醫,疑似食物中毒。衛生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並查獲若干項違規,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若複查仍不合格,最高可處新台幣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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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嘉義縣衛生局接獲通報,1月31日有4人至該餐廳用餐後,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症狀,並於2月3日再接獲2人通報,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經查,現場部分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當場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要求限期改正,倘複查不合格,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處6萬至2億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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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黃淑貞呼籲,民眾用餐前務必要先洗手,食用烤蚵要適量,同時一定要確保食物已烤熟,避免吃壞肚子或食物中毒。(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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