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送警局竟然更危險!新莊貪警找友冒領累積達2萬1 遭停職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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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拾金不昧送警局,卻遇到這款承辦員警!新北市新莊區日前發生一起涉及貪瀆、侵占的案件,主嫌竟是警察,民眾撿到現金送到派出所,負責受理的他事後竟找朋友冒稱失主把錢領走,陸續冒領的不法所得合計高達2萬1千元,直到其中一筆現金的真正失主跑去別的派出所報遺失,經其他承辦員警一查系統,才驚覺自己掉的錢已經被領走,後這名貪警事跡敗露,新北地檢署昨(13日)晚間裁定他跟幫助冒領的景姓友人通通收押。

據悉全案發生在去年(2022年)12月間,地點是新北市新莊分局警備隊,當時這名41歲,姓呂的貪心員警坐值班台受理報案,從2019年7月調任警備隊服務至今的他,服務期間受理多筆民眾拾獲的現金,他難擋白花花的鈔票誘惑,竟叫自己的朋友41歲景姓男子,多次到分局冒稱失主「簽收」,陸續領走多筆現金,合計高達2萬1千元新台幣。

而賊星該敗,警察化身的賊星更該法辦,之後其中一筆現金的失主到新莊派出報案,金額跟景男冒領的其中一筆完全吻合,新莊分局於是在2023年1月初自清展開調查,發現呂姓員警受理多筆遺失現金,都由景男領走,循線找到他到案說明,景男卻相當狡猾,一下子坦承與呂姓員警熟識,於是共謀領取現金,但旋即又否認,表示是來領取拾得物簽收領據後才認識呂姓員警,那些現金確實是自己遺失,說詞相當反覆。

呂姓員警也被督察組約談,他否認犯行,不過已被掌握具體的犯案證據,全案轉交新北市警察政風室調查,昨天(13日)下午將呂姓員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人員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聲請羈押,昨晚10時許,他跟景男都遭法官裁定收押。

新莊警分局也自清表示,呂員涉案遭收押禁見,嚴重影響警察形象,有損害公眾對警察機關的信任,會秉持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依相關規定予以停職處分,同時追究主官管督導失責。未來,會落實各項勤業務督考制度,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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