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在松山區違規遭警攔查開單,竟突然暴走以中英文當街咆哮,辱罵員警「米蟲」、「垃圾」及五字經,警方提告公然侮辱,最後男子賠償和解收場。
北市松山分局交通分隊員警2月24日下午3時許擔服執法勤務,在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與延吉街口見一名民眾駱姓男子(28歲)騎乘普重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遂上前攔查開單舉發。
沒想到駱男被攔下後不滿遭開單,一開始不斷質疑警方,認為自己沒有違規表示「不是才一道線嗎?為什麼禁止左轉,那邊是有砂石車嗎?那我打1999檢舉政府啊!」
員警不予理會要駱男簽收罰單,駱男竟又情緒激動當街暴走,表示「政府壓榨老百姓的錢,以為錢很好賺嗎?我前面那個女的也左轉,你攔我是什麼意思?」還質問員警叫什麼名字。
員警回覆罰單上有他的名字,駱男表示拒簽突然大聲咆哮,辱罵員警是「米蟲」、「垃圾」,還中英文夾雜飆罵五字經等髒話,不斷言語挑釁員警,轄區派出所派員到場協助。
警方依蒐證畫面事後通知駱男到案說明,警詢後依妨害名譽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案經檢方調查依公然侮辱罪嫌將他起訴,台北地院日前開庭,駱男賠償2萬元後雙方達成和解。
警方呼籲,面對依法執行公務之員警應保持理性,如民眾心有不服應循法律途徑解決,若對公務員辱罵、恫嚇或出手拉扯、攻擊,甚至有毀損蒐證器材或公務員隨身配備的情形,都有可能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