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男子懷疑妻子外遇,未經妻子的同意偷看其平板傳到自己的手機,打算拿來當「證據」,事後反遭妻子提告,近日法院判男子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發現妻子舉止異常懷疑她出軌,2023年2月間趁老婆不注意時,拿她的平板破解密碼後,複製平板內筆記本內容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打算拿來蒐證日後當「證據」使用,同年4月向法院提告,妻子被告後才發現對話紀錄等資料被丈夫偷偷複製,隨即向警方提出告訴。
男子面對檢警訊問時聲稱平板電腦的密碼是全家人都知道的,且該平板供家人共同使用,他只是為了取得妻子外遇的證據,但檢警查出妻子的手機平板有設定同步,男子曾試圖拿妻子手機與平板比對但被妻子拒絕,顯見他想查知妻子的手機內資料,檢方依法將他起訴。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男子為了取得對自己有利證據,竊錄妻子的非公開資料確實不妥,考量男子坦承犯行但仍未與妻子和解賠償,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