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塞湖重創花蓮!泡水車主福音 監理業務寬限半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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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因應樺加沙颱風造成部分地區嚴重災情,9月24日公布「0923樺加沙颱風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相關監理業務可展延至115年3月31日前辦理。

因樺加沙颱風影響,公路局宣布受災民眾監理業務可憑證明展延至115年3月31日,詳情請洽相關機關。(資料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花蓮監理站表示,展延項目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以及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務。

針對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將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若需進行汽車修護,民眾可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申請減免,但須於115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因樺加沙颱風影響,公路局宣布受災民眾監理業務可憑證明展延至115年3月31日,詳情請洽相關機關。(資料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花蓮監理站進一步說明,若受災車輛所有人不幸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時,可免除交通違規罰款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亦免徵相關規費。

花蓮監理站呼籲,民眾如對申辦流程或條件有疑問,可撥打花蓮監理站電話(03)852-3166分機101或115尋求協助,以確保受災戶順利申辦並獲得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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