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宜蘭「冷氣口之狼」指侵遠親姊妹花 三審判8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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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李姓男子指侵一對未成年姊妹,遭判8年6月定讞。(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宜蘭一名李姓男子,涉嫌從冷氣機的缺口,潛入遠房親戚家中意圖行竊,未料李男色慾薰心,竟用手指侵犯遠房親戚的一對姊妹,惡行被法官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侵入住宅」等罪,合計遭判8年6月,李男上訴至二審通通被駁回,今(12日)最高法院再次駁回他上訴,全案三審定讞。

據判決書資料,全案始於2021年2月20日,李姓男子在凌晨3時許,侵入住在頭城鎮遠房親戚家的2樓,他從未封閉的窗型冷氣缺口鑽入,打算行竊,但溜到1 樓,發現遠房親戚的一對女兒姊妹花正在睡覺,他先用手指侵犯17歲姊姊的重要部位,被踢腳反抗,但李男卻改侵犯13歲的妹妹,不顧對方轉動身體反抗,一樣使用手指侵犯得逞。

這對姊妹等天亮旋即告訴母親被侵犯之事,然後報警逮人,檢方也對李男惡行提起公訴,他出庭時坦承一切,至二審仍坦承犯行,但他的辯護律師卻堅持李男「未對姊姊指侵」,主張應該用刑責較輕的「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決。

而姊妹花中13歲妹妹,在李男侵犯她們的當下,躲在棉被裡用手機備忘錄,記下被侵犯的過程,指稱被侵犯當下「我和姊姊真的不知所措」。

高等法院法官根據13歲妹妹記下被侵犯全程的內容為證,駁回李男的上訴,全案持續上訴到最高法院,但都維持一審依照「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侵入住宅」等罪,重判他8年6月的刑度,最高法院在12日宣布駁回李男的上訴,全案定讞,近日將發監執行,確定讓這名淫狼進去吃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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