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空軍官校前上校2019年起遭吸收成共諜,涉嫌蒐集機密及發展共諜組織,前後共收受134萬元報酬,一審遭重判16年,上訴最高法院今發展共諜組織部分判刑11年定讞。

此案源於台中高分檢偵辦一名鍾姓台商遭大陸情報單位吸收,進而查出鍾男2019年透過關係認識空軍官校前上校處長張銘哲,同年9月及安排張去峇里島旅遊,同時與3名解放軍見面,對方給了張男見面禮1萬元美金,宣誓效忠後成為共諜協助蒐集我國情報,代價為每個月1萬元人民幣,3節還有獎金,不法所得共計約134萬台幣。
檢方查出張男提供給對方包括軍中人事資料、空軍演習簡報、台美合作任務,甚至連國內政黨與社會輿情資料也都交付,並2023年疑吸收空軍第三聯隊葉姓前科長,葉男曾於新加坡與解放軍人士見面,事後以1萬元美金代價協助蒐集情資,全案於去年3月間偵結起訴。
一審台中高分院判處張男16年有期徒刑,葉男則獲判無罪,另鍾男因於審理期間死亡法院不受理判決,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今(30)日判決出爐,張男發展共諜組織部分判有期徒刑11年定讞,其餘部分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