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靜/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地主過世後留下13億元的遺產,其中3200萬元的壽險理賠金遭里長兒私吞,其他5名子女憤而提告,最終里長兒依侵占罪被判處1年半的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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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地主生前於2家保險公司投保,2007年6月往生後,2間保險公司和地主的6名子女發生理賠糾紛,當時里長受其他兄弟姊妹委託全權處理官司,豈料地院調解結束後,2間公司最終給付的金額共3200萬元全被里長私吞。其他5名兄弟姐妹憤而提告,里長也涉嫌侵占而遭起訴。
里長辯稱其中1500萬元是「處理費」,已經給了幫忙協調糾紛的「社會人士」,其餘1700萬元才是遺產。但法官不採信此辯解,依照侵占罪判處1年半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