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竹田鄉長吳振中在2023年因收受90萬元,讓謝姓男子錄取清潔隊員,遭一審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褫奪公權4年。屏東縣政府依法予以停職,今(4)日並表示,將指派縣府文化處副處長方慧茹代理鄉長,明日就任,就職儀式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

屏東縣府表示,針對吳振中貪汙案判刑3年10個月,縣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辦理停職,並指派文化處副處長方慧茹代理鄉長,交接典禮訂於5日上午10時在竹田鄉公所辦理,由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

屏東縣府進強調,方慧茹曾於枋山鄉公所擔任辦事員、課員、托兒所所長、清潔隊隊長、行政室主任,也曾任職長治鄉公所圖書館館長,後又至文化處從專員、藝推科長當到副處長,期間負責辦理勝利星村活化,公務年資共計20年餘。
屏東縣府橋吊,期許借重方慧茹副處長豐富的地方政府經驗,在她代理鄉長的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並讓縣府在竹田的建設繼續推動,讓竹田發光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