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前竹田鄉長傅民雄7月才因涉貪一審判刑20年,屏東地檢署偵辦其任職期間,涉嫌協助多人錄取清潔隊職缺,並向每人收取10萬元不等賄款,今天遭聲押禁見獲准。

傅民雄在任職竹田鄉長期間,利用工程機會協助廠商得標後收賄,2019年遭屏檢起訴,歷經6年審理,於7月31日由屏東地方法院宣判一審重判20年,傅民雄準備上訴,不料又因賣官收賄案件遭到搜索。
屏東地檢署今天新聞稿表示,傅民雄在2022年擔任鄉長期間,涉嫌濫用對清潔隊員人事核定職權,藉由延長報名期限、提早得知體檢檢驗項目等內定方式,協助多名民眾順利錄取清潔隊職缺,並於錄取後收受每人新台幣10萬元不等賄款。

屏檢表示,昨天至傅民雄等相關人住處及竹田鄉公所等9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據,約談10名嫌疑人及1名證人。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傅民雄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今天凌晨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在今天下午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屏檢指出,其他犯罪嫌疑人以3萬元至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案將持續深入追查、釐清案情。(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