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六都房租補貼溢領約2.1萬件 國土署:可分期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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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民眾反映收到縣市政府要求繳回溢領的租金補貼公文,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自去年起,由地方政府負責受理申請及溢領審查確認,去年六都溢領件數約2.1萬件,未來將請地方政府核實資料。至於被要求繳回溢領者,國土署說可循機制分期付款。

內政部國土署。(資料照/中天新聞)
內政部國土署。(資料照/中天新聞)

對於有民眾反映,陸續收到縣市政府要求繳回溢領的租金補貼公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租金補貼租補資格認定包含所租賃住宅是否屬合法住宅, 除民國111年至113年中央主政外,自去年起已回歸地方負責受理申請及溢領審查確認。

國土署說,以六都為例,去年核定案件約74萬件、溢領件數約2.1萬件,溢領件數依序為新北市5043件、桃園市4826件、高雄市3375件、台北市3124件、台南市2409件、台中市2319件,溢領數占整體核定案件比例約2.8%;未來將持續請地方政府核實相關資料,確保補貼作業正確無誤,避免後續爭端,而民眾如需要協議分期或延長返還期限,可循協議機制,以分期付款方式繳還。

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政策推動至今,總核定約197.3萬件,其中約有2.5萬件尚未返還溢領款,分析溢領原因,主要以申請人資格及租屋情況異動為最大宗,包括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家庭成員持有自有住宅等因素。

國土署提醒,補貼查核機制有串接戶政、地政及財稅等系統,凡是發現申請人資格有異,會陸續依規定通知並依法追回溢領款項,民眾如申請資格或租屋情況有所改變,請主動通知所在縣市及檢附相關文件,以免影響權益,政府也會強化勾稽查核機制、跨部會資料比對及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措施,持續精進租金補貼審查作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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