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經連發挨告!高雄男冤喊:他想開車撞 法院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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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日前在排隊停車時,卻遭到一名劉姓男子插隊,他一氣之下便朝著對方狂噴三字經,並怒嗆:「要有水準一點!」劉男不滿提告他公然侮辱,不過法院審理後,卻判決他無罪。

(示意圖/Pexels)

判決書指出,劉男主張蔡男不滿遭搶快進入停車格,因此朝他狂飆「X你娘XX掰」、「X你XX掰」及「X你祖母」等髒話,因此向法院提告,告蔡男公然侮辱,甚至還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佐證。

蔡男在庭上承認自己有罵人,不過不是為了要罵劉男,「當時我跟我家人排隊等去餐廳吃飯,我們已經在餐廳停車場等空位等很久,我家人站在停車格幫忙指揮,後來我要停進去時劉男想搶停,我有按喇喇叭但劉男都不聽,一直要開車衝撞我家人,我家人有以手示意,但劉男硬要開差點撞到我家人,我一時氣憤下車脫口而出這些話,排隊是一般基本禮儀,我沒有惡意要侮辱。」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蔡男在過程中雖有罵髒話,但也提到他要劉男「要有水準一點」,認為他用以表達內心對劉男未依序排隊爭搶停車位的不滿、不悅情緒,並非毫無理由的惡意謾罵,整體冒犯程度尚未超出一般社會可容忍範圍,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因此判蔡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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