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李姓女子在大學擔任副教授,控訴吳姓櫃姐不僅與鍾姓丈夫外遇,甚至還電話嗆聲與人夫「天天發生性行為」,並狠酸她與先生是「假面夫妻」,氣得求償60萬元,台南地院判吳姓小三應賠20萬元。
吳姓櫃姐不倫人夫,還打電話嗆正宮2人「天天發生性行為」,法院判她應賠20萬元。(示意圖/PEXELS)
吳姓小三承認與鍾男多次發生性行為,但辯稱是鍾男隱瞞已婚身分與她交往,而鍾男被抓包人夫身分後,仍對她糾纏不清、甚至到她工作的地方堵她,她對於當小三很愧疚,但實在是被愛情沖昏了頭,才會繼續交往,並陸續借鍾男450萬元。
法院勘驗吳女與鍾男的對話紀錄,發現吳女早在2020年7月時,就已知道對方人夫身分,卻還是與對方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考量李姓正宮擁美國大學博士學歷、現任職大學副教授,而吳姓小三則為高中肄業櫃姐,且確實多次表明要與鍾男分手,判吳女賠償20萬元較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