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職場存在許多積年惡習,如果無人挺身反抗,只會加速腐蝕所有人。最近有網友表示,他從出社會至今曾入職3間公司,有2間因為違法被他提告,超解氣結局讓網友拍手叫好。
這位網友在Dcard分享,他第1份工作找到1間假外商公司,後來因疫情被資遣,等到他申請失業補助時,才發現該公司少報勞保,使他補助少領超過4400元,於是找上勞保局申請調解,除了補上少領的錢,同時要求公司按合約保障,按比例給出14個月的年終。
被申訴的公司派出法務、主管、人資共3人出席調解會,調解員現場算出不只要補失業補助、年終獎金,少繳的勞工退休金也要補齊,即便該網友拿出薪資單佐證,公司先是主張「那是非經常性獎金」,又說「(年終獎金)沒有到合約上規範發獎金的時間,不予發放」。雙方幾經拉扯,該公司與該網友的和解金從1萬元提高到2萬5000元,才結束這件事。
之後該網友到某間「盛行加班文化」的上市櫃公司,他在職7個月期間總加班時數達252小時,換算平均每天加班高達12小時。該網友透露他提離職時,公司要求線上辦理手續,「有一張單子是說如果發生什麼什麼事項,就得賠償公司過去6個月的薪資和獎金,我看到當然不簽,就打去人資部門跟他說條款有問題,他說哪一條有問題?我說每一條,他想說服我簽,可惜能力不足」。
離譜的是,該上市公司協理還硬拗,「這個合約就像電信合約,這只是離職手續之一,大家都不會看直接簽」。等到該名網友離職半年多,也沒有按需求給出他的出缺勤紀錄,讓他氣得再度申請勞資調解。
事情至此,該上市公司才回應「已經在簽核中」,等到補齊加班費,他才依對方要求撤回勞資調解申請。這讓他非常傻眼,「我的勞務所得還想A,老實說加班費也沒多少,而且我看大概五百個人才只有我一個要加班費,公司還是爽賺」。
貼文吸引許多網友圍觀,紛紛留言大讚他的勇敢,「好帥…職場整頓超人靠你了」、「台灣應該多幾個你這種就好了,一樣被公司壓榨的勞工之一」、「很多公司就是會仗著員工不會去查,或是認為很多人會抱著算了啦的心態,在那邊亂搞」、「台灣真的勞權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