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5)日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有多款大陸輸入的餐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包括一款保鮮盒以及五款砧板溶出試驗不符規定,共有4014個保鮮盒以及2625片砧板須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在113年11月5日公佈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其中有6個批次,是大陸報驗的聚丙烯塑膠餐具,因蒸發殘渣溶出試驗不合格,必須在邊境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這6批次中,其中一批保鮮盒輸入業者為「詠捷星企業有限公司」,輸入產地為大陸,蒸發殘渣為114 ppm,法規值為30 ppm以下,共有4,014個,重達1,585公斤的產品必須依規定退運或銷毀,食藥署會針對詠捷星企業有限公司維持逐批查驗。
另外,有5批由「劻漢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從大陸輸入的砧板,溶出試驗介於88-327 ppm之間,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共有2625片,重達828.3公斤的砧板產品必須在邊境做退運或銷毀,食藥署會針對劻漢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在邊境維持逐批查驗。
食藥署統計近半年(從113年4月28日起到113年10月28日止),在邊境受理大陸報驗的聚丙烯塑膠餐具,報驗批數為665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13批,不合格率為2%,不合格原因都是蒸發殘渣超標。
食藥署統計已經從113年1月1日起,到今年113年12月31日止,在邊境對大陸報驗的聚丙烯塑膠餐具採逐批查驗,必須100%檢驗合格以後才可以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