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高雄市大寮區88快速道路橋下去年11月8日爆發槍擊案,沈姓男子和鄭姓男子在KTV發生口角衝突,雙方在大馬路開車追逐持槍掃射,造成鄭男2輛車的駕駛都中彈,造成侯姓男子身亡、翁姓男子腿部受傷。雄檢偵結後,依殺人罪、槍砲等罪起訴,直到最近判決終於出爐。
警方調查,沈男和鄭男在鳳山區某KTV發生衝突,雙方在網路叫陣相約談判,林男等人開車途中,在台88橋下發現翁男、侯男的轎車,於是馬上迴轉,趁停等紅燈時持槍猛開,掃射了15槍,車上還有侯男的女友以及劉姓友人,嚇得趕緊下車逃命,事後侯男因頭部中彈,另輛車的翁男則腿部受傷。
侯男雖緊急送醫取出子彈,最後仍傷重不治。警方火速在在案發當天傍晚逮捕5嫌,而涉嫌開槍的林姓男子也在隔天投案。雄檢偵查時,沈男等7人均否認有開槍殺人的意圖,但仍被檢方以依殺人罪起訴,負責接應沈派眾人的吳姓男子被依藏匿人犯罪起訴,提供鄭派人馬槍械的葉姓男子則被依槍砲罪起訴。
高雄地院經過審理,將開槍等3人各判18年4月、17年1月、14年3月,2人判12年6月有期徒刑。李男在槍擊案前脫隊離開,僅依藏匿人犯罪判刑1年10月,湖男判刑1年,吳男另案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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