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桃園東興國中學生創作《帝王條款》獲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先前百萬YTR「Cheap」連轟此作品醜化台灣路人、嘲諷行人路權。不過事件發酵幾天後,風向轉為支持學生,校方今天也恢復原本臉書粉專刪掉的祝賀文,並表示要把「恭賀還給孩子」。對此,Cheap再度發文回應,大嘆「將獎項頒給『有標籤、汙名化特定身分』的作品時,創作還可以無邊際嗎」?
Cheap於12月15日貼文全文:
每年有400名行人命喪台灣的道路上,今年隸屬於教育部的國立藝術教育館,卻將特優獎頒給了一幅「帝王條款」的畫作,畫作中的行人,是一位自以為是慢慢走的帝王
當然創作是可以無邊際、自由的,但隸屬於教育部的國立藝術教育館,將獎項頒給「有標籤、汙名化特定身分」的作品時,創作還可以無邊際嗎
當駕駛握著方向盤,在舒適的車輛中,抱怨行人的行走速度,但有沒有想過,那很有可能是「行人一輩子的生離死別」台灣的行人真的好卑微
大家還記得今年九月,「0-6歲國家一起養」,汙名化動漫模型者,教育部馬上下架影片並道歉,但為什麼主管機關卻容許;更弱勢、有生命危險的行人被汙名化?
即使政府機關無法積極實踐普世精神,但至少也要做到不歧視、不冒犯任何身分吧? 一直以來,網路上有許多諷刺行人的梗圖,但這是大家的自由,但在國家級的獎項上,這真的應該嗎?
如我最早所說、也一直強調的,我不怪學生,學生也是車本主義的受害者,依規定,全國性美術競賽,作品優勝者,獲獎者及指導老師一人記功一次,相關行政人員(含校長)各嘉獎二次
小朋友在初步構思、創作理念、到最後作畫時,肯定會跟指導老師密切磋商、審慎討論,雖然畫技很重要,但作品理念的傳達,也是獲獎的觀念,我想問指導老師、各層級的評審的責任在哪裡? 難道可以得獎了算一份功勞予嘉獎,出事了就把風向引導成「cheap欺負小朋友嗎」?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苛責小朋友,我一直強調老師、學校與評審要負責任,為什麼國家級的獎項,會汙名化弱勢的行人。這次事件,我也不是第一個出來指責的,各大論壇、PTT甚至是新聞都比我早出來,只是因為我的聲量夠大,所以我成了標靶
我是網紅,我有今天是你們大家給我的,我一直想要盡社會責任,好好的回饋社會,希望能在我轉身離開時,留下什麼給我愛的台灣,這一直是我的信念
但我真的覺得好累、好挫折,為什麼交通改革這麼難、阻力這麼大
縱然我傷痕累累,但在交通改革的路上「雖千萬人吾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