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2013年殺死前女友與其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引爆廢死聯盟不滿,痛批賴清德用死刑救民調。然而,法務部常次黃謀信解釋37死囚「挑中」黃麟凱關鍵原因!
法務部常次黃謀信對於槍決黃麟凱,他表示黃麟凱先以殘忍手段殺害前女友的母親,隨後埋伏對前女友性侵並將其殺害,其犯罪手段極為冷酷無情,充分顯示人性泯滅,惡性至為重大。不僅給受害者家屬帶來無法彌補的痛苦與家庭破碎的悲劇,也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威脅。此案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所定義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核准執行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