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將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為「法定總額」的15位。此外也提高憲法法庭作成憲法判決的門檻,從2分之1 提高到3分之2。對此,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表示,他就是聽到了民意,才堅決修法,明定大法官的評議門檻,要求3分之2出席,3分之2決議,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表示,提起《憲法訴訟法》修法原因在於,現行憲訴法並未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的定義,故若大法官有廻避、出缺、停職等情形,以致不足15人開會時,例如只剩8位大法官,亦即「現有總額 」。
但依現行規定,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的3分之2出席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的過半數同意可做成判決。若8位大法官全數參與評議情況下,有5位大法官同意,即可作成判決。但如果這8位大法官中有3位須迴避, 就會只剩5人開會,只要其中3人同意就能做成憲法判決。
因此她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第四條, 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即是法定總額15人。另外,提高憲法法庭作成憲法判決的同意門檻,從2分之1 提高到3分之2。若修正案順利通過,在大法官「法定總額」15人的基礎上,憲法法庭至少要有10人開會,10人同意,才能作成憲法判決和暫時處分裁定。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21)日審查《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95條條文修正草案,歷經8個半小時激辯,最後全案順利出委,交付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也在臉書發文表示,「我就是聽到了民意,才堅決修法」,《憲法訴訟法》修正重點在於,將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定義為「法定總額」,意即固定為15人。並將憲法法庭判決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提高至「3分之2」,意即要10位大法官同意,才能判決。
謝龍介強調,明定大法官的評議門檻,要求3分之2出席,3分之2決議,真的只是「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