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去年在包養網站與一名女子相約性交易,見面時發現對方未滿16歲後當場反悔,仍遭少女家屬提告,遭法院依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未遂罪判刑6月。

判決指出,鄭姓男子(42歲)去年9月間,在包養網站隨機尋找年輕女性聊天,與一名女網友相約以1萬元進行性交易,鄭男與對方相約在高雄一間超商,見面時發現對方外貌看起來相當年輕,詢問得知對方未滿16歲,當場反悔作罷還給了少女5千元安撫,事後少女家長得知此事憤而報警。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鄭男坦承與少女約見面,得知對方未滿16歲便立即拒絕,並給了5千元就離開,法官審酌鄭男已賠償少女及其家屬達成和解,加上少女家屬請求給予緩刑,最後依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未遂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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