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報修父親墓地遭退件 行賄殯葬處求放水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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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老翁日前申請修繕父親在陽明山墳墓遭駁回,事後拿6萬元行賄殯葬處課長請求通融遭拒絕並送辦,近日遭法院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

台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該名76歲老翁的父親葬於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第一公墓,因墓地年久失修老翁2021年8月向北市殯葬管理處申請修繕,但殯葬處因該墓地屬於「違規下葬墳墓」不得修繕為由駁回申請。

老翁於2024年12月間主動聯繫北市殯葬處殯儀管理課課長,雙方相約在市議會接待室見面陳情,老翁表示父親墳墓破損嚴重但修繕申請遭駁,未料他突然拿出一個牛皮紙袋,裡面裝有6萬元現金,試圖行賄課長請求通融,課長當場拒絕制止,並嚴正告知依規定違規墓地不得申請修繕。

老翁行賄行為事後遭廉政署送辦,原獲緩起訴1年,因無力支付50萬元處分金遭撤銷後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老翁破壞公務體依法執行公務的職務義務與人格,損害民眾對公務體系信賴,考量他出於盡孝修繕父親年久失修墳墓,動機並非惡劣且坦承犯行,最後依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2場次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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